关于印发《机关考勤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
阳国土资发〔2003〕126号
机关各科室、各下属事业单位: 为了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,改进工作作风,我局《机关考勤制度(试行)》已经局长碰头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机关考勤制度(试行)
为了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,严肃工作纪律,改进工作作风,保证各项工作职能到位,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考勤 1、在一楼门房设立考勤登记薄,由门卫负责考勤登记,工作人员填写逐日考勤登记表。 2、上午8:15以前,下午14:45以前(夏季作息时间下午15:15前)登记者在对应日期打“√”;上午8:15后,下午14:45后(夏季15:15分后)由门卫人员登记到岗时间。 3、签到登记必须本人亲自填写,不得代签。 4、特殊情况,如开会或到其他单位办事,必须提前打招呼,告知分管局长或科室负责人;科室负责人外出有事,分管领导告知人事科;工作人员有事外出,由科室负责人代签。 5、门卫人员要高度负责,认真监督登记,如发现虚假填报者,要对门卫人员进行处理。 6、机关办公楼以外的各下属事业单位,参照机关考勤制度执行,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送交局人事教育科,由人事教育科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奖罚,张榜公布。 二、请假 1、局领导有事外出,须向办公室打招呼,副局长、纪检组长外出或有事、有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。 2、科室人员请假半天,由科室负责人批准,请假1—2天,由分管领导批准,请假2天以上者,由局长批准,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,由分管局长批准,半天以上者由局长批准。 3、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条手续,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由人事科留存,作为奖罚依据之一。 三、奖罚 1、迟到者每迟到一次扣除奖金5元。 2、事、病假每请假半天扣除奖金10元,请假1天扣除奖金20元。请假1天以上者,在原有20元的基础上,每增加半天多扣除5元,累计请假6天以上者(含6天)扣除当月奖金。 3、实行加班补助制度。因工作需要,经局长批准,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工作的,每半天补助10元。 4、考勤奖罚统一由局人事科核实汇总,报经局长批准,财务室负责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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