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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泉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公告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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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 阳国土登字(2004)第1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《土地登记规则》规定,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,认为下列宗地符合登记要求,现予以公告。

 

土地使用者

地  址

土地权属性质

面积

(平方米)

用  途

坐  落

审批日期

王保振

泉中路

国有

73.55

商业服务业

泉中路

2004-4-9

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
南大街114

国有

781.00

商业服务业

德胜东街(火车站广场)

2004-4-9

阳泉邮政局

南外环路

国有

383.27

公共基础设施用地

南大东街

2004-4-9

山西省阳泉市国家税务局

南大街

国有

3460.16

机关团体用地

南大街

2004-4-9

山西省阳泉市国家税务局

南大街

国有

2006.51

住宅

南大街

2004-4-9

阳泉市郊区经济贸易局

城区南大街观象台8

国有

660.76

住宅

城区南大街观象台8

2004-3-15

阳泉市郊区经济贸易局

城区南大街观象台8

国有

1762.77

机关团体用地

城区南大街观象台8

2004-3-15

 

土地使用者、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如有异议,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,以书面方式申请复查,并按规定缴纳复查费。经复查无误的,复查费不予退还;经复查确有差错的,复查费由造成差错者承担。

受理机关: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

联系电话:0353--3301216

 

 

阳泉市国土资源局   

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