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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勘环境管理科工作职责
1、负责地质勘查资料的汇交和管理,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综合管理。 2、负责矿产储量的登记、统计工作,组织审批和确认矿产资源储量。 3、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,参与拟定矿产资源政策。 4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。 5、负责探矿权的审批,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,对矿产资源勘查进行监督管理。 6、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勘查计划。 7、参与审核中外合资、合作与外资在本市境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。 8、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,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。 9、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,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。 10、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,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。 11、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,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迹。
12、监督地下水的开采,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,保护地质生态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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